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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酷游共同富裕时代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的现实意义与模式考究

  ku酷游两地政府合作共建园区作为特殊的经济和产业载体,不仅有利于发达城市拓展城市空间,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升级,更有助于加速落后地区产业发展,助力我国整体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以及中国经济从高速发展阶段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资本与技术的驱动下,中国新一轮的产业转移正在悄无声息地进行。

  东部沿海地区自改革开放启动了经济发展腾飞的步伐,但随着土地、资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的上升,东部发达地区的产业发展受到了制约,加速了这些产业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为落后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但欠发达地区由于基础设施不足、市场发育不高、劳动力素质低下等方面的因素,阻碍了国内地区之间的产业转移,再加上印度ku酷游、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和非洲等地区近几年逐步引起了产业资本的关注,与国内欠发达地区之间形成了竞争。

  国内产业转移能否顺畅,将会影响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格局。本文从国内典型的合作共建园区入手深入剖析,以期从中总结有利经验,可供后续合作共建园区借鉴。

  江苏南北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省委、省政府一贯高度重视苏北振兴。1994年,省第九次党代会正式提出区域共同发展战略,2001年又提出提升苏南发展水平,促进苏中快速崛起,发挥苏北后发优势的新方针,采取了挂钩合作、干部交流、对口帮扶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积极进展。

  进入新世纪,苏北地区资源优势、发展潜力日益凸显,苏南地区制约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越来越突出,南北合作和产业升级到了十分关键的时期。2006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全省达小康,关键在苏北,重点在宿迁。2006年11月1日,苏州、宿迁两市正式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11月21日签订商务总协议,12月11日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正式启动。

  2020年,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以67名机关工作人员和占宿迁0.16%的土地,完成全市6.6%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的到账外资、13.4%的规上工业增加值ku酷游、23.3%的企业所得税和46.5%的高技术产业产值,亩均投资、亩均产出ku酷游、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反映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相关指标位居全市第一。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的运作以苏州为主,主要依托苏州工业园区组织实施开发、建设、管理。组建相对独立、具有开发区功能与权益的管理机构和具备市场运作主体功能、能进行独立投融资的开发主体,实施滚动开发。

  一是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联合协调理事会。作为高层协调机构,前期由两市市长共同担任联合主席,2019年10月起升格为由两市市委书记共同担任联合主席,两市市长担任联合常务副主席。联合协调理事会在每年两市党政代表团互访期间召开,负责对园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决策。

  二是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双边工作委员会。由两市分管副市长牵头,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和两市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协调处理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对联合协调理事会负责。

  三是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宿迁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宿迁市委、市政府行使工业园区内党的领导、经济管理及其他相应的行政管理权,实行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管理模式。

  四是成立开发公司,由省、苏州市、宿迁市、苏州工业园区按1:0.5:0.5:4共同出资6亿元组建。公司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组建,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开发公司受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进行土地综合开发。苏州、宿迁两市支持开发公司的开发建设,并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实现收支平衡、良性发展。

  宿迁市委、市政府授权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在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经济管理、环境保护、招商、财政、外事、组织人事等方面,代表宿迁市委、市政府行使省辖市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享有与宿迁市对应职能部门同等管理权限。

  2006年,东莞市大朗镇对口扶贫汕尾市海丰县,双方合作在海丰搞了个东莞大朗(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面积不大,只有4平方公里。2008年,东莞大朗产业转移工业园更名为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并升格为深圳、汕尾共建。2011年ku酷游,经广东省政府协调,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容升格为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作为经济发达的“经济特区”,土地资源紧张,急需扩张空间;汕尾作为经济欠发达的“革命老区”,汕尾要发展,可谓各取所需。

  第一阶段(2011-2017):2011 年2 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深汕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意成立国内首个由两个地级市共同管理的特别合作区,赋予合作区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安排合作区主要领导的行政级别按副厅级配备,较一般地级市区(县)普升半级。

  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交由深圳、汕尾市委市政府负责区内事务,从而形成“广东省—深圳市、汕尾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三层管理构架。由此开启了长达六年的两市共管局面,这也导致后来深汕合作区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从2011年到2017年,深汕合作区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发展。

  第二阶段(2017至今):2017 年9 月出台的《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对合作区的战略定位、组织架构和职能权限做了重大调整,深汕特别合作区由此开启了全新的管理模式:在职能权限方面,从合作区经济管理事务由深圳主导、社会事务由汕尾负责调整为深圳市全权负责合作区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财政体制由“省直管”模式改为深圳市全权管理;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调整为深圳市统一任命,汕尾不再推荐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人选。由此开启了深圳“10+1”的模式,合作区的经济发展也步入了飞速发展阶段。

  两地共建园区涉及到双方多方面的利益冲突,要做到合作共赢、快速推进项目的局面,达到预期效果,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明确管理权限。对于共建园区而言,前期的合作动力主要来源于上级政治扶贫号召和平级政府间各自的利益考量,实际合作效果往往缺乏行动积极性和一致性,因此在共建初期要加强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可以有效减少政府间合作摩擦,加快项目落地,实现共赢局面。

  优化管理机构。大多数共建园区管理机构是以市(区、县)政府代表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的形式出现的,少数开发区采取政企合一的形式出现的,无论采取哪种管理模式,作为政府共建开发区都应该坚持走“小政府、大社会”“小管理、大服务”的管理路子ku酷游。以往一些开发区实行的“党政领导职务一身兼、党政机构有机结合”、“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等有利于人员和机构精简的做法,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值得借鉴。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合作共建中,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运行方式。具体来看,政府应当扮演政策引导和政策支持的角色,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完善共建中所需的各项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企业外部发展环境,规范招资引商等行为。同时,加快市场统一建设, 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加快创新政策供给,努力为土地、人才、资金等要素的自由有序流动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更多地运用市场力量、市场机制,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区域现代化产业体系。

  适时灵活调整。没有一成不变的管理,也没有永远适用的机制。共建园区上级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园区体制机制,制定符合当地园区发展的政策、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