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酷游劳务合同纠纷一般标的不大的案件,却直接关乎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辛辛苦苦ku酷游,只为赚钱养家,拿不到“血汗钱”ku酷游,只会寒了老百姓的心ku酷游。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近日,会宁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处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简要案情:2017年被告杨某雇佣原告杜某,在其承包的工地为其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被告给付原告部分报酬,尚欠15410元没有给付。2018年2月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1份,没有书面约定还款期限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分两次共给付原告欠款10000元。现欠5410元没有给付。原告诉至会宁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欠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法官说法:提供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者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原告杜某与被告杨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务合同关系,原告在相应的合同期限内为被告提供了劳务,完成了工作任务,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原告劳务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ku酷游,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ku酷游。现被告拖欠原告劳务报酬5410元没有给付,被告应当继续支付。因欠条中双方没有书面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利息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九条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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